内蒙古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指南
一、支持方向
重点支持在产品、技术、管理、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、专注细分市场、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。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、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;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发展,创新能力强、质量效益好。
二、申报条件
基本条件:
(一)在自治区内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的中型、小型、微型工业企业和主导产品为为工业企业提供工业软件的中型、小型、微型软件企业。
(二)企业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和淘汰类。
(三)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。
(四)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(五)其他明显不符合相关特性的情况。
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:
一、公告条件
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(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、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),或满足下列直通条件之一:
(一)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、省级科技奖励。
(二)获得高新技术企业、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(均为有效期内)。
(三)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。
(四)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500万元以上。
二、评价指标
包括创新能力、成长性、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,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,满分为100分。
(一)创新能力指标(满分40分)
1. 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(满分20分)
A.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(20分)
B.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(15分)
C.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(10分)
D.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(5分)
E.无(0分)
2.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(满分20分)
A.5%以上(20分)
B.3%-5%(15分)
C.2%-3%(10分)
D.1%-2%(5分)
E.1%以下(0分)
(二)成长性指标(满分30分)
3.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(满分20分)
A.15%以上(20分)
B.10%-15%(15分)
C.5%-10%(10分)
D.0%-5%(5分)
E.0%以下(0分)
4.上年度资产负债率(满分10分)
A.55%以下(10分)
B.55%-75%(5分)
C.75%以上(0分)
(三)专业化指标(满分30分)
5.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(满分10分)
A.属于《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》(10分)
B.属于其他领域(5分)
6.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(满分20分)
A.70%以上(20分)
B.60%-70%(15分)
C.55%-60%(10分)
D.50%-55%(5分)
E.50%以下(0分)
附件:
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
评价资料清单
企业需按照以下资料清单顺序整理佐证材料:
一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(在培育平台的企业自评页填写后点击“下载”,相关数据须与培育平台申报系统保持一致,在“真实性声明”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,并加盖公章);
二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三、近三年内获得的国家级、省级科技奖励。(直通条件,非必须)
四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、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。(直通条件,非必须)
五、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。(直通条件,非必须)
六、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500万元以上。(直通条件,非必须)
七、有效知识产权证明。
八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、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(含营业收入、主营业务收入、其他业务收入、研发费用、资产总计、负债总计等数据)。
九、企业主营业务及主导产品情况说明。
十、企业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)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。
十一、与评价标准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